原创:贾小庆
2019年8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对保健品的警示用语、消费提醒等进行明显标识。新规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警示用语中变动最大的,就是在展示版面标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字样提醒,并对字体大小进行了明显规定——“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此外,新规还针对经营场地消费提醒进行约束,要求在明显位置针对保健品进行使用指南——“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按照要求,提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落地,对现在低迷的保健市场是利还是弊,笔者认为应该辨证来看。
中国保健品的发展最早可追溯至90年代,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加上人民对健康管理的意识,涌现了一批耳熟能详的保健品,如脑白金、三株口服液等。
按照原卫生部2003年5月1日印发并开始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相关规定(2018年7月4日,卫健委官网挂出,被宣布失效,但是新规未出),有健康声称的保健食品可申报27种功能。
虽然文件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市场上依然存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治疗名义进行会销等不法行为。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9年1月-6月份全国共出现保健品投诉案件3869起,其中虚假宣传806起。另据报道,2017-2019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多部门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近6万件,货值达30多亿元,可见保健品市场乱象群生。
本次《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落地,其目的是让公众不受“忽悠”,让企业受到约束,具有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的作用。笔者认为,新政一方面可以树立合法合规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合法合规企业的市场销量,一方面可以增加不法企业的违法成本,真正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警示用语、消费提醒等明显标识,有利于消费者科学、理性、健康地消费,既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从根本上杜绝保健食品欺诈营销等现象,有利于规范和保护保健食品行业,保进行业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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